項目簡介:
烏魯木齊市通匯利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26日,法定代表人為陳美珍,注冊住所位于新疆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(qū)克拉瑪依西路418號金陽綜合樓811室,主要經(jīng)營范圍為銷售:汽油、柴油及天然氣(限分公司經(jīng)營)。一般經(jīng)營項目:銷售:石油化工產(chǎn)品,潤滑油,機械設備;房地產(chǎn)經(jīng)紀,場地租賃和加油加氣站設備租賃。
喀什路東延加油加氣站內(nèi)分為加油部分和加氣部分兩部分。加油部分設5座埋地雙層儲罐,其中:20m3汽油雙層儲罐3個,汽油總容量為60m3;30m3柴油雙層儲罐2個,總容量為60m3;折合后的總容量為90m3。設置潛泵式雙槍汽油加油機6臺,2臺潛泵式雙槍柴油加油機。加氣區(qū)設有CNG儲氣瓶組總容積6m3,氣瓶管束拖車位1個,4臺雙槍CNG加氣機,加氣站氣源由管束拖車(18m3)運至站內(nèi),加氣站為加氣子站。
根據(jù)《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(guī)范(2014年版)》(GB50156-2012)的規(guī)定,柴油罐容積折半計入油罐總容積。本加油加氣站總儲油能力90m3,CNG固定儲氣容積6m3,本項目屬于二級加油加氣合建站。
企業(yè)存在的主要隱患:
(1)油罐操作井內(nèi)量油孔未上鎖;
(2)操作井內(nèi)油罐輸油管線穿墻處未做防火封堵;
(3)加油槍加油軟管未設安全拉斷閥;
(4)加油機底部充沙不足;
(5)油罐防滲漏檢測管線未連接;
(6)油罐操作井內(nèi)罐壁及管線未做防腐措施;
(7)站房、新能源充電房因采暖問題設置裝修吊頂,設置樓梯通向裝修吊頂上部空間,不符合設計要求
(8)操作井內(nèi)輸油管道未做介質(zhì)流向標識;
(9)卸油口及油罐操作井未設油品標識。
評價結論:
烏魯木齊市通匯利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喀什路東延加油加氣站項目(加油部分)站址及總平面布置合理。所采用的工藝技術成熟可靠,安全設施配置較為齊全,安全措施可行有效;項目建設過程符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的要求;安全生產(chǎn)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(jīng)營單位的安全要求;該項目具備安全驗收的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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